本报北京2月20日讯今天从中消协获悉:1997年全国3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信62.46万件,比1996年上升19%,解决率为96%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13万余元,消费者因欺诈行为获加倍赔偿达641万余件。
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榜首,占投诉总数的三分之二,对各种欺诈行为的投诉增加了58.7%;价格问题增加了40.8%;虚假广告增加了33.7%;计量增加了22.6%;假冒商品增加了4.8%。
中消协负责人称,1997年消费者投诉从“一元官司”到几十万元的诉讼,从一个人投诉到集体投诉,从只要求退换到受到商业欺诈要求加倍赔偿,说明中国消费者越来越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